济南市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试行意见
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《济南市贯彻落实〈物业管理条例〉试行意见》的通知济房政字〔2003〕97号各物业管理公司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,各业主大会:国务院第379号令颁布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。这一法规的颁布施行,对促进[阅读全文]
2017-03-27
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《济南市贯彻落实〈物业管理条例〉试行意见》的通知济房政字〔2003〕97号各物业管理公司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,各业主大会:国务院第379号令颁布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。这一法规的颁布施行,对促进[阅读全文]
2017-03-27
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不同的,同一家物业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,物业费收取标准也不同。目前物业费收取标准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,一般是由国家规定最高限价,开发商自定具体价格。物业费收取标准为:一级收费2.4元/平方米,二级收费1.8元/平方[阅读全文]
2017-03-27